第267章 我的鹰啊!(1/2)

作品:《即家悍女初长成

蒙勒是一个人口超过十万的大部落,草原王哈达,是蒙勒人们心中的英雄。

哈达今年还不到四十岁,一身腱子肉充满了力量。

“轩业使者不日将要来临,你代替本王前去迎接,万不可失了礼数。”

“是,父王。”

伯落王子,哈达王唯一的儿子。已成年多年,却迟迟没有心仪的女子。

哈达王有意和轩业国联姻,本想给儿子找个媳妇儿,奈何儿子不同意。无法,只好自己上了,他也缺媳妇儿。

伯落王子是哈达王与一位草原公主生的,奈何那位公主命不好,生下伯落没多久就去了。

伯落王子自幼跟在父亲身边,哈达王事忙,对他难免疏忽。没有娘亲的照料,伯落王子没人约束,小小年纪,就养成了一副“霸王”的性子。

摔跤,打斗,射箭,骑马。伯落王子从会走路起,就在草原上开始了“横行”之路。

过硬的拳头,让他在草原上奠定了仅次于哈达王的尊贵地位。硬朗的外貌,也引得无数草原之花前赴后继。

“好多大白羊啊!”

即陌看着草原上吃草的绵羊,脑海中已经自动将其扒皮架在了火堆上。

伯落王子远远就看到了向草原走来的一众人马,等看清楚最前面马车顶上的那个大号物件时,他的瞳孔一下子微缩。

“我的鹰啊!”

伯落王子见了爱鹰激动异常,没管马车边上的一群人跑了过来。

“大鹰,你怎么会在这儿啊?”

伯落王子站在车下喊着,“到家了,快下来。”

大鹰看见前主人,有些不自在地抖了抖身上的羽毛。一个不注意,从车顶上滚了下来。

“咚!”肚皮着地。

伯落王子双手抓着鹰翅膀,费了好大力才将大鹰提起来。

“大鹰,许久未见,你怎么长这么胖了?”

伯落王子摸着大鹰的脑袋,眼里满是喜意。大鹰变胖了,证明在外头没有吃苦。

“喂,那小子,放下你的手。那只大鹰是我家的,谁准你摸它的?”

即陌跳下马车,挥开鹰脑袋上放着的手。

“你个没良心的玩意儿,忘了是谁供你吃供你喝的了?下次再敢当着我的面儿对别人伸脑袋,当心我扒光你身上的毛。”

大鹰晃了晃脑袋,站一边儿去了。

亲爱的前主人,你已经成为过去式了。

“你是谁?这是我养的鹰,从小养到大的。”

即陌把手伸到怀里掏了掏,拿出一张银票来。

“呐,钱给你,鹰以后就是我的了。蓝鹰已经认我为主,希望你以后不要再纠缠。”

这种嫁女儿的感觉是怎么回事?伯落王子捏了捏手里的银票。养了这么久的鹰,才出去几月就被人拐走了,这让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。

“大鹰是我兄弟,多少钱我都不卖。”

银票被塞回了手里,即陌从善如流地收了起来。

“不要就不要吧!不过大鹰以后就得跟着我了,我俩可是同生共死过的,情比金坚。”

大鹰伸出翅膀,一翅膀对他呼了过去。要不是被他拽住了鹰爪,它堂堂的天空霸主,能沦落成今天这么一个连道都走不动的肥鹰吗?

“大鹰,你过来。最近这段时间你不在,我给你抓来的肥虫一直养着呢!咱们回去,我给你炸小肥虫吃。”

大鹰吞了下口水,油炸肥虫,它最喜欢吃了。

“炸虫有什么了不起的?”即陌从车里拿出小鱼干儿,“香辣小鱼儿才是最好吃的。”

大鹰的眼睛落在即陌手里,即陌手一扬,鱼干儿进了鹰嘴。

“蜜汁猪肉干儿,要不要尝尝?”

大鹰往前跳了两下,伸出了鹰头。

“别光顾着自己吃啊!你大兄弟还没尝过呢?不请他吃吃?”

大鹰嘴里含着肉干儿,闻言给伯落王子手里放了一块儿。

手里的肉干儿散发着淡淡的甜香,伯落王子看着吃得头都不抬的大鹰,郁闷地将肉干儿塞进嘴里。

十多年的兄弟站你面前看都不看,大鹰再也不是那只抓着肥虫叼来让他炸的黏人鹰了。

不过,看这贪吃样儿,馋嘴的毛病还是没变。倒也是,改了的话就不可能吃这么胖了。

即陌作为轩业国使者,自然不能把时间浪费在一只鹰的身上。见伯落王子没有再说将鹰要回的话,两人这才交谈起来。

草原上除了白花花的羊,最多的,就是一个个圆形的毡包了。

伯落王子将人引到最大的毡包处,带人走了进去。

“父王,这位就是轩业国来使,即陌。”

哈达王上下看了下他,又看向他身边站着的虎丫,不明白这人出使蒙勒为何会带个小娃前来。

大鹰来了草原就放飞了自我,在草原上张着翅膀驱赶着羊群。

中午的时候,哈达王在草原上设宴,宰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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